电瓶车撞到人到交警大队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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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撞到人到交警大队的电瓶到人到交队处处理是会派民警赶到现场,然后是车撞抢救伤者,再是电瓶到人到交队处询问现场情况,最后是车撞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电瓶车撞到人的电瓶到人到交队处要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等费用。

一、车撞电瓶车撞到人到交警大队怎么处理

1.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电瓶到人到交队处

2.抢救伤者和财产,车撞勘查现场,电瓶到人到交队处收集证据,车撞尽快恢复交通。电瓶到人到交队处

3.询(讯)问当事人、车撞证人和有关人员。电瓶到人到交队处

4.采集、车撞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电瓶到人到交队处痕迹、物证。

5.完成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双方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二、电瓶车撞到人怎么赔偿

律师在线提醒您,电瓶车撞到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若是还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电瓶车撞到人不赔偿如何处理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

2.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3.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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